集中采购 · 2026-03-30
安徽|关于开展安徽省药品带量联动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安徽省发布药品带量联动采购征求意见稿,由合肥市医保局组织实施,联动全国省级集采中选结果覆盖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品种分A组(过评/原研)和B组(其他),采购周期2年。拟中选以有效企业集采中选价均值50%与最低中选价取高值为锚点,原中选企业报价不超锚点1.8倍、非中选企业不超锚点即可拟中选,设B组不高于A组最低价的交叉纠偏机制。
要点:
- 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应参加,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参加
- 联动全国省级集采中选结果,双向选择带量联动
- 采购周期原则上2年,可延长
- 中选企业需按中选价供应,超量部分同价
- 非中选产品采购量不高于同组实际采购量的30%
来源: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