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 · 2026-07-09
云南|7月10日起施行!云南医保支持生育政策再升级
云南省四部门联合发文,自2026年7月10日起施行生育支持系列新政: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提升产前检查报销比例及限额、住院分娩按单病种包干支付(顺产最高4000元/剖宫产最高6000元)、辅助生殖年度最高报销3000元、优化新生儿参保缴费。
要点:
- 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2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和产假生育津贴,满6个月未满12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 生育津贴计发标准为云南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30天×98天,不区分生产方式、胎数、胎次
- 单位职工医保参保人产前检查定额补助后超出部分按普通门诊待遇保障;居民医保参保人产前检查费报销比例50%,支付限额提高到每年1000元
- 住院分娩实行单病种包干支付:三级医疗机构顺产4000元、剖宫产60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顺产3500元、剖宫产4500元,个人不承担费用
- 辅助生殖门诊费用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50%,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
- 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参保,出生后90天内参保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90天至一年内参保缴费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待遇
来源:国家医保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