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 · 2026-03-25
江苏省医保局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联盟带量联动接续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
京津冀"3+N"联盟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接续采购结果2026年5月1日起在江苏执行。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均须参加,采购周期1年。时间节点:4月7-13日企业维护信息,4月20-24日网签合同和设置配送,4月28日切换采购价格。中选企业首月备货量不少于合同量20%。
要点:
- 中药配方颗粒联盟接续采购中选结果自2026年5月1日起全省执行
- 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驻苏医疗机构均应参加
- 采购周期暂定1年,中选产品按中选价格挂网
- 中选企业首月备货量不少于合同量的20%
- 医保部门落实预付款制度,监督及时回款
来源: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