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 · 2026-10-30
四川|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的通知(川医保规〔2026〕7号)
四川省医保局、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统一规范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明确退休人员支付比例逐步提高10个百分点、年度支付限额在职不高于2500元/退休不高于3000元。
要点:
- 统一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
- 按年度设起付线,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分别设定
- 支付比例向退休人员倾斜,逐步统一提高
- 年度支付限额:在职职工不高于2500元,退休人员不高于3000元
- 具体标准由各地依据基金运行情况确定
- 做好政策解读,精准阐释政策内涵
- 严密组织实施,政策调整前须报省医保局审核备案
来源: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