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 · 2026-10-29
湖南|解读《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医保局解读湘医保发〔2026〕45号:围绕基金、待遇、价格、支付、用药、经办等15项举措支持基层医疗卫生发展,明确基层门诊报销70%、基层基金支出占比不低于20%、住院起付线200元、DRG基层病组不少于50个等量化标准。
要点:
- 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筹资总额不低于10%专项用于基层门诊统筹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支出占比原则上不低于20%
-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结余留用资金向基层倾斜比例不低于40%,逐步提高至50%
- 基层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提至70%且不设起付线
- 门诊统筹综合改革地区特定清单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90%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起付线统一为200元,居民医保报销比例85%,职工医保报销比例93%,退休人员再提高2个百分点
- 与家庭医生签约的参保对象经基层首诊并规范转诊至县域内上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
- 基层一般诊疗费按每次10元标准执行,纳入医保甲类支付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按照不高于三类医疗服务价格的90%执行
- DRG基层病组不少于50个、DIP基层病种不少于100个,实行统筹区内同病同付
- 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牵头医院用药目录统一
- 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结算时长压缩至申报后20个工作日以内
- 基层医保服务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控制在3%以下
- 将参保登记、异地就医备案等高频医保服务事项延伸至村(社区)
-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扣除成本后70%用于薪酬分配
- 新增智能审核事前提醒机制,免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
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