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 · 2026-10-28
湖南|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医保局等三部门印发湘医保发〔2026〕45号,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6〕7号),协同推进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要点:
- 优化医保基金区域总额管理,新增基金向基层倾斜,基层医保基金支出占比不低于20%
- 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政策,结余留用资金向基层倾斜不低于40%并逐步提高到50%
- 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定点全覆盖,实行'应定尽定'原则
- 提标扩面基层门诊保障,普通门诊支付比例70%且不设起付线,最长可开具12周长期处方
- 强化基层住院政策倾斜,住院起付线200元,居民医保报销85%,职工医保报销93%
- 指导基层用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支持上门服务、安宁疗护、家庭病床等服务
- 优化基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一般诊疗费10元/次,基层价格不高于三类价格的90%
- 整合资金赋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形成'资金包''政策包''服务包'
- 深化基层门诊统筹综合改革,探索按人头付费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的支付方式
- 提升基层住院按病种付费精准性,DRG基层病组不少于50个,DIP基层病种不少于100个
- 优化基层用药目录和供应保障,实现医共体内用药目录统一,推进'六统一'管理
- 提高医保基金结算效率,结算时长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控制在3%以下
- 数智赋能基层医保服务,推广刷脸就医、无感结算,免费开放接口标准
- 支持基层开展长期护理服务,鼓励基层机构申请长护险定点
- 推行事前提醒赋能基层规范诊疗,上线医保智能审核规则事前提醒功能
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