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 · 2026-10-26
山西|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试行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山西省医保局转发国家医保局《关于试行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的通知》(医保发〔2026〕23号,晋医保发〔2026〕21号),要求各市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发挥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引领作用,促进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加快进入临床。
要点:
- 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试行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的通知
- 发挥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引领作用,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运用
- 促进高水平新技术新产品加快进入临床
来源: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