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 · 2026-10-23
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信息变更工作的公告
国家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统一规范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信息变更和新增工作,企业可申请变更持有人、变更或新增受托生产企业、增加规格包装、增补中选等,2026年10月30日前递交书面申请。
要点:
- 允许中选企业变更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包括主体和名称)
- 允许变更或新增受托生产企业(包括主体和名称)
- 允许增加中选产品规格、包装(包括数量、非降级包装方式或材质),参比制剂可申请新增关联药品为中选产品
- 允许非中选企业申请增补中选药品并视同为中选企业
- 申请企业应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含药品注册批件持有人)或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内责任人
- 2026年10月30日前通过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服务窗口递交书面申请及相关纸质材料
- 2026年10月30日后变更需求将通过线上平台受理
来源:国家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