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 2026-10-23
重庆|《重庆市医院评审实施细则(2026年版)》政策解读
重庆解读2026年版医院评审实施细则:由7个章节组成,明确评审权限、周期与结论分等,新建医院及级别变更医院须执业满3年后方可申请首次评审。
要点:
- 《重庆市医院评审实施细则(2026年版)》由总则、评审权限与组织机构、评审申请与受理、评审的实施、评审结论、监督管理、附则等7个章节组成
- 医院评审定义:医院按细则要求开展自我评价并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评价以确定等级的过程,包括首次评审、周期性评审和不定期重点检查
- 适用主体为重庆市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不含部队医院和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妇幼保健院
-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全市三级医院评审工作及二级医院首次评审;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二级医院周期性评审
- 新建医院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满3年后方可申请首次评审;医院设置级别变更的,变更后执业满3年方可按变更后级别申请首次评审
- 医院评审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 评审结论章节明确评审结论分等、最低条款符合比例及医院享有的行政复议权
- 监督管理章节明确处理处罚规定、中止评审、终止评审及撤销原评审结论情形
-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