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 · 2026-10-22
辽宁|关于做好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部署做好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
要点:
- 执行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 采购周期自2026年11月26日至2029年12月31日
- 全省公立医疗机构、驻辽军队医疗机构及自愿参与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执行
- 中选企业按中选价格直接挂网,未在供应清单内的规格包装按差比价规则调整
- 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中选产品并按协议完成采购量,不得以费用控制等为由影响进院
- 医保支付标准以中选品种最高中选价格确定,未中选品种按不同类别实施支付政策
- 省际联盟集采与第十二批国家集采重复品种自执行之日起执行国家中选结果
- 加强供应保障、监测分析及政策宣传引导
来源: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