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 · 2026-10-21
四川|川药招〔2026〕226号 关于开展2026年医用耗材产品集中更新最低参考价格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要求除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外的所有已挂网医用耗材,于10月26日24时前在招采子系统更新外省最低参考价;未如实更新经查实将按外省实际最低参考价下调10%作为联动参考价。
要点:
- 已挂网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在其他省级采购平台新产生的最低参考价格,须在价格公布后30天内在四川省招采子系统更新联动参考价。
- 本次集中更新范围为除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以外的所有已挂网医用耗材产品。
- 企业须于2026年10月26日24:00前完成参考价填报及提交,未按时填报视为无新的外省最低参考价格产生。
- 外省最低参考价采集时间段为2024年1月1日(含)至2026年10月20日(含),包括此前公布但仍在执行的价格。
- 填报价格须低于原有联动参考价;未如实主动更新外省最低参考价的,经核查后按核实价格下调10%作为联动参考价,企业不予确认的取消挂网资格且两年内不接受挂网申请。
- 心脏冠脉支架、人工关节等集采非中选产品,相关企业应参照国家联合采购办公室、天津市医保局设定的非中选挂网价格高线主动申请更新最低联动参考价。
- 仅通过药械招采子系统填报提交有效,其他方式无效;如遇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
来源: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