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 · 2026-10-20
广东|关于做好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第四批和第二批接续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广东明确全国中成药联采第四批及第二批接续首年采购周期为2026年10月31日至2027年10月30日,要求中选企业即日起维护配送关系、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查看约定采购量,与省联盟集采重叠品种自执行日起关闭原合同下单功能。
要点:
- 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第四批和第二批接续首年采购周期为2026年10月31日至2027年10月30日
- 中选药品申报企业需使用CA证书登录广东招采子系统维护配送关系
- 相关医疗机构和中选企业可登录子系统查看约定采购量
- 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需确保按时保质保量供应并覆盖全省所有参加药品采购的各类医疗机构
- 备注'尚未新增维护'和'产品状态未生效'的产品需尽快进行产品新增及信息维护提交送审工作
- 与广东联盟金莲花胶囊等中成药集采、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接续集采存在重复的药品,自全国中成药联采结果执行之日起关闭原历史购销合同采购下单功能,按本次联采结果执行并重新签订购销合同
来源: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