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 · 2026-10-15
内蒙古|关于执行第四批和第二批接续采购全国中成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部署执行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采(第四批、第二批接续)中选结果,明确2026年10月30日执行及采购周期、申报配送、协议签订等安排。
要点:
- 执行全国中成药联盟集中采购(第四批)和第二批接续中选结果
- 全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参照执行
- 2026年10月30日起执行,采购周期至2028年12月31日,协议每年一签
- 中选企业需在2026年10月19日前完成信息调整申诉和委托配送企业报送
- 2026年10月23日起建立配送关系和签订电子协议
- 医疗机构15日内签章结算单,自治区药采中心30日内付款
- 集采结果落地执行第3个月起开展进院问题排查
- 若出现新低价,企业应在1个月内主动申请就低调整中选价格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