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 · 2026-10-14
北京|关于常态化开展中药饮片类产品挂网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部署常态化开展中药饮片类产品挂网工作,依据京医保发〔2024〕18号文件,企业须完成挂网产品实际净重信息填报,医疗机构应及时核对已挂网产品信息,操作手册可在平台自行下载。
要点:
- 自2026年10月19日起,医药采购平台常态化接收中药饮片新增产品挂网申报,实行“随申随办”模式。
- 自2026年10月19日起,统一中药饮片挂网采购计价单位:固体类以每千克或每克,液体类以每百毫升。
- 对存量已挂网中药饮片开展多规格包装整合和价格换算调整。
- 蜈蚣、蛤蚧等未按克重申报的产品需填报实际净重,2026年12月1日前完成转换,否则停止使用。
- 对已挂网产品实行动态管理:半年以上无交易可主动休眠下架,连续一年无交易自动休眠下架(集采中选产品除外)。
- 2026年10月19日,平台将对近一年无交易记录的已挂网产品实施集中休眠下架。
- 申报企业需履行信用承诺,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保障中药饮片稳定供应。
- 医疗机构需核对采购目录产品信息,通知企业完成实际净重填报。
来源: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