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 · 2026-06-02
安徽|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异地就医备案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安徽省)
安徽省医保局完善异地就医备案承诺制,明确三种情形:出院前补齐材料按异地长期居住待遇;出院后补齐材料也可同等待遇;无法补齐且无有效材料按临时外出就医。职工省内降15点、跨省降20点。居民省内起付线增0.5倍、降15点。2026年7月1日起实施。
要点:
- 原则上先备案后结算,承诺制备案需事中事后校验核实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承诺制备案分三种情形:出院前补齐材料、出院后补齐材料、无法补齐且不持有有效材料
- 情形一和情形二待遇同本地就医,不提高起付线,不降低报销比例
- 情形三按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待遇:职工医保省内降15个百分点、跨省降20个百分点;居民医保省内住院起付线增0.5倍、报销降15个百分点,跨省住院起付线按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按2000元,最高1万元)、报销50%,跨省门诊慢特病降20个百分点
- 保障措施包括系统改造测试和主动告知承诺事项
- 起草过程经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
来源: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