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 · 2026-06-02
西藏|集采药品“三进”工作相关政策解读(西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解读集采药品三进政策(进基层、进民营、进零售药店),第一批目录530个品种1340个品规,覆盖全区基层医疗机构5765家。零售药店加价不超过中选价15%,基层医疗机构零差率销售。西藏共落地11批国家和20批省际联盟集采,药品1438种。
要点:
- 集采药品“三进”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
- 西藏自治区于2025年7月起在全区范围内推动集采药品“三进”工作。
- 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参加,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参加。
- 统一发布《西藏自治区“三进”集采药品目录》,第一批共530个品种、1340个品规。
- 基层医疗机构由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统一报送和采购,民营医疗机构和单体零售药店单独申报,连锁零售药店由总部申报。
- 公立基层医疗机构零差率销售,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原则上不高于中选价格,定点零售药店顺加不超过中选价格的15%。
- 中选企业是供应保障第一责任人,参加单位应及时结算货款,结清时间不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 严禁收取上架费、返点、回扣等违规费用,严禁倒卖、串换、分销、跨自治区销售。
- 对违规行为采取提醒、告诫、约谈、通报、暂停或取消资格等措施,并在即时结算、医保信用评级、绩效考核管理中予以激励。
来源: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