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 · 2026-03-16
《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国家医保局会同发改委、卫健委联合印发指导意见,提出14条具体措施:①基金总额管理——年度新增医保基金适当向基层倾斜;②定点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基层机构纳入定点;③价格管理——一般诊疗费原则上10元左右;④支付改革——探索门诊按人头付费与慢病管理结合;⑤待遇保障——职工/居民医保门诊支付比例不低于50%;⑥家庭医生——推进"互联网+签约";⑦用药保障——健全"三级"用药衔接联动机制,加快"医保药品云平台"建设。目标是让群众在基层"看得上、看得起、看的好"病。
要点:
- 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14条具体措施
- 优化基金总额管理,新增基金向基层倾斜
- 推进门诊按人头付费与慢病管理结合
- 提升基层待遇,门诊支付比例不低于50%
- 完善医共体总额付费,结余向基层倾斜
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