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 2026-09-18
上海|关于修订后的《上海市护理站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解读修订后的《上海市护理站管理办法》:明确护理站设置执业、多点执业点登记、从业人员资质、护理服务范围及质量安全制度等要求,适配长护险居家护理与社区养老照护快速发展形势。
要点:
- 修订背景:原办法部分立法依据和监管条款已与现行法律法规及行业实际不匹配,需修订完善。
- 适用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护理站的设置、执业、监督管理等活动。
- 执业登记:诊疗科目标注为“全科医疗科(社区护理)”,服务方式标注为“其他服务”。
- 多点执业:可在本区增设多个执业点,经公示符合标准后直接办理执业变更登记,无需重新设置审批。
- 人员要求:独立开展家庭访视的护士须具备医疗机构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历;其他护理人员上岗前应完成社区护理、公共卫生护理岗位培训。
- 服务范围:必须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开展服务,所有医疗护理活动必须凭医师开具医嘱实施。
- 质量安全:建立内部质控、护理意外事件应急预案,落实消毒隔离、查对、医嘱、交接班、药品管理、居家护理管理等核心制度;医疗护理文书保存不少于三年。
- 生效日期:自2026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月日(具体日期未明确)。
来源: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