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 · 2026-09-17
四川|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6〕13号)
四川省医保局通知:统一医保药品目录、统一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现行10%基础上按国省规定调整)、统一全省医保药品数据库,各地不得自行调整。
要点:
- 统一医保药品目录,各统筹地区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扩大医保支付药品范围,不得自行调整药品限定支付范围
- 统一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在现行10%基础上按国、省统一规定调整,不得擅自调整
- 统一医保药品数据库,全省使用统一数据库,各地不得自行调整更改药品数据库信息
- 省医保局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来源: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