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 · 2026-09-16
山东|关于执行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山东省医保局通知自2026年10月15日起全省执行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采中选结果,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中选药品货款纳入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范围。
要点:
- 2026年10月15日起,全省参加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采的公立医疗机构(含驻鲁军队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药机构执行中选结果,面向患者销售中选药品。
- 2026年10月10日前,中选药品在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按中选价格挂网,中选企业完成配送关系建立,中选药品货款纳入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范围。
- 集中带量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2026年10月10日-2027年10月31日),视情况可延长不超过1年。
- 医药机构应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并按约定采购量采购,剩余用量可适量采购价格适宜的其他药品。
- 中选企业是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保证生产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药品品种等级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及时足量组织生产,加强生产储备。
- 各市医保部门要密切监测医药机构采购执行情况和中选企业供应情况,对于不能保障稳定供应、存在质量问题以及承诺中选药品标签标示“药材符合GAP要求”但实际未标示的企业,及时督导处置。
- 各市医保部门要加强医药机构、中选企业双方争议问题的处置应对工作,重要问题及时报告省医保局。
- 各市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密切监测舆情,确保中选结果平稳落地实施。
来源: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