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 · 2026-09-11
广西|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第四批和第二批接续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广西部署第四批和第二批接续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采中选结果落地和使用工作(桂医保函〔2026〕266号),附中选供应清单。
要点:
- 第四批和第二批接续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广西落地执行
- 实施范围包括全区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驻桂医保定点军队医疗及药材供应机构,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零售药店自愿参加
- 采购周期自2026年10月15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 中选企业需在2026年9月28日前完成挂网申报
- 医疗机构应于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5日完成购销合同签订
- 医疗卫生机构于2026年11月15日前申请预付周转金
- 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
- 做好中选价格与医保支付标准协同,以中选价格为基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 同通用名下非中选品种按差比价规则换算后,以中选价格中的就低原则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 对同通用名下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实行同一医保支付标准
- 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医保支付标准不得高于同通用名下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
- 同中选企业同药品名称同剂型同规格不同包装数量价格符合差比的药品可合并考核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