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 · 2026-09-10
湖南|关于做好全国中成药第二批接续和第四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全国中成药第二批接续和第四批集采中选结果于2026年9月29日起在湖南落地执行,采购周期至2028年12月31日,中选产品实行医保基金直接结算。
要点:
- 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驻湘部队医院)和参与填报采购量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执行全国中成药第二批接续和第四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 中选结果于2026年9月29日在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落地执行
- 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首年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中选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原则上每个市级统筹区不少于3家配送企业
- 医疗机构应于2026年11月1日前完成确认协议约定采购量,三方带量购销协议签订工作应在2026年11月20日前完成
- 实行医保基金直接结算中选产品货款,确保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前完成货款结算
- 非中选企业同质量层次产品挂网价格不高于中选产品最高价和湖南省已挂网非中选产品最低价的低值
- 各级医保部门将医疗机构执行带量采购工作情况纳入定点协议管理年度评估指标
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