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 · 2026-09-08
上海|关于进一步提升本市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沪医保规〔2026〕8号)
上海出台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新政(沪医保规〔2026〕8号):产前检查“服务包”内费用先用4500元/人补贴额度、用完后生育保险全额支付,政策内住院分娩费用全额保障,个人“无自付”,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
要点:
- 提升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保障,职保生育妇女使用4500元/人补贴额度,额度用完后由生育保险全额支付服务包内费用
- 全额保障政策内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支付
- 优化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按职保生育妇女标准享受
- 做好异地就医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服务包费用在4500元额度内支付
- 实现个人无自付,服务包和住院分娩费用由生育保险全额支付
- 加强对医疗机构生育服务支持,按规定由生育保险支付的住院病例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予以保障
- 加强组织协调,医保、卫健、财政等部门协同监管
来源: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