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 · 2026-09-08
内蒙古|关于开展医用胶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项目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天津市联采办通知,内蒙古开展京津冀“3+N”联盟医用胶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填报时间2026年9月8日至9月15日。
要点:
- 开展医用胶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项目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
- 机构范围:已成功报送采购需求量的医疗机构
- 填报方式:通过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3+N联盟医用胶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系统开展
- 中选产品协议量确定规则:非中选产品需求量和中选产品待分配量合并为剩余量,由采购主体重新分配给其他符合条件的中选产品
- 中选产品待分配量 = 中选产品需求量 × 扣量比例,非整数向下取整
- 扣量比例 = 涨幅 × 扣量系数,涨幅 = (申报单位价格 - 询价基准) ÷ 询价基准
- 价格涨幅与扣量系数对应表:涨幅(0%,10%]扣量系数0.1;(10%,20%]0.2;(20%,30%]0.3;(30%,40%]0.4;(40%,50%]0.5;(50%,60%]0.6;(60%,70%]0.7;(70%,80%]0.8;(80%,90%]0.9;(90%,100%]报价高于询价基准的中选产品不参与剩余量分配
- 时间安排:2026年9月8日—2026年9月15日
- 工作要求:各盟市医保部门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剩余量要求,分配产品及协议采购量需医疗机构确认;落实监督责任,指导医疗机构选择同类价格合理的中选产品;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杜绝虚报、错报、改报协议采购量等“带量不实”问题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