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 · 2026-09-07
山西|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解读的通告
山西省医保局发布〔2026〕9号通告,围绕医疗服务价格立项指南解读价格项目立项原则、服务产出、价格构成、扩展项、加收项、计价单位、计价说明、基本物耗及技耗分离药耗分离等核心概念与计费规则。
要点:
- 价格项目立项原则:以临床诊疗规范为指引,明晰服务产出,不以设备或耗材立项,不得拆分操作步骤立项,部分操作步骤有独立产出可单独立项但不得重复收费,服务产出一致且诊疗目的相同的项目不可重复立项。
- 服务产出概念:指医疗机构通过医疗服务活动为患者创造的最终价值与诊疗结果,具有强专业性和结果导向、生产消费过程同步、产出不可逆、存在不确定性等特点。
- 价格构成概念:项目价格应涵盖的各类资源消耗,用于确定计价单元边界,是价格测算因子,不作为临床技术标准,非必要未发生的无需减计费用,但已包含操作步骤不得单独计费。
- 扩展项概念:资源消耗相同产出不同,或同一项目下为明确适用范围但不涉及差异化价格而细分的子项。服务产出不同的扩展项可单独计费;服务产出相同的扩展项不可与主项目重复计费。
- 加收项概念:同一项目下为制定差异化价格而细分的子项。相同序列加收项不能叠加,不同序列可叠加;属于原服务产出延伸的不得与主项目叠加;不属于原服务产出延伸的可与主项目叠加;多个加收或减收项目以主项目为基准分别计费。
- 计价单位概念:体现服务过程完整性,如次、人、床日、服务时长等。一次单独服务过程只能计费一次;以部位为计价单位的项目,旁支或分支不得叠加计费;部分加收或减收项目只体现一次完整操作;不足一个计价单位按一个计价单位计费。
来源: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