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 · 2026-09-07
天津|市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提纲》的通知
天津市印发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提纲:成年居民高档每人每年1130元、低档450元,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6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明确参保登记、缴费渠道、报销待遇、大病保障及异地就医管理安排。
要点:
- 2027年度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成年居民缴费标准分两档:高档每人每年1130元,低档每人每年450元;学生儿童按低档缴费享受高档待遇
- 特困人员、孤儿等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等按90%定额资助,个人缴纳45元
- 参保范围包括本市户籍或持居住证等未就业居民及在校学生儿童
- 待遇享受期为202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
- 住院报销比例高档75%-85%,低档65%-75%,封顶线25万元;门(急)诊报销比例45%-55%,封顶线4000元(连续参保5000元)
-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分段报销比例65%-75%
- 生育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按规定支付
- 跨省异地就医需备案,京津翼地区免备案
来源: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