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 · 2026-09-04
云南|中药配方颗粒信息化阳光挂网(第十批)申报公告
云南省启动中药配方颗粒信息化阳光挂网(第十批)申报工作,明确申报范围(按国家药品标准生产并经省级备案)、企业资质要求、报价规则(企业报价为最高限价、含配送税费)及信息申报方式等。
要点:
- 开展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信息化阳光挂网(第十批)申报工作
- 申报挂网的中药配方颗粒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云南省药监局颁布/认可的标准,并经云南省药监局备案允许在云南省内销售使用
- 企业范围:依法取得中药配方颗粒(中药饮片、中成药颗粒剂)药品生产许可范围的生产企业
- 企业报价为最高限价,含全省配送费用及税费等所有费用,医疗机构通过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议价采购
- 中药配方颗粒不得在医疗机构以外销售
- 企业产品信息申报时间: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7日下午15:00时
- 申报方式:通过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申报
- 截止时间前可补充、修改或撤回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或补充
- 配送可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具备储存、运输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配送,接受委托的企业不得再委托配送
- 相关通知、公告、公示信息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布
来源: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