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 · 2026-09-04
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部分中选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第十三批)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核准部分中选药品变更上市许可持有人及生产企业、增加规格包装、变更企业名称等信息,变更后仍视为具有中选资格,请各相关单位及时做好信息衔接变更以及挂网和采购工作。附第十三批信息变更情况表。
要点:
- 中选企业满足条件时可变更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生产企业、增加规格包装、变更企业名称等信息,仍视为具有中选资格
- 经核实申请材料,同意企业变更中选药品的有关信息
- 请各相关单位及时做好信息衔接变更以及挂网和采购等工作
来源: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