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 2026-09-01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负责人就《医疗保障法》答记者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负责人就《医疗保障法》答记者问:该法于2026年8月28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共7章56条,覆盖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基金运行管理、经办服务与监督管理;明确以欺诈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要点:
- 2026年8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 该法共7章56条,涉及医疗保障体系、医疗保障基金、医疗保障服务、监督管理等内容。
- 明确医疗保障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
- 规定国家建立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的多层次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推进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 对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居民大病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作出规定。
- 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保障有关的慈善捐赠、医疗互助等。
- 规范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加强风险管控、精算分析,构建中长期收支平衡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
- 建立并完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实行多元复合式医疗保险支付方式。
-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推行联网结算,完善异地就医医药费用直接结算制度。
- 强化监督管理,建立人大监督、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对基金使用实施动态智能监控。
- 严格设定法律责任,加大对欺诈骗保等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特困人员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
- 要求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