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 · 2026-08-29
湖北|关于执行第四批和第二批接续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湖北省自2026年9月15日起统一执行第四批和第二批接续全国中成药联采中选结果,采购周期至2028年12月31日、协议每年一签。同采购组未纳入供应清单药品(同时含天然牛黄天然麝香除外)暂停挂网;出现更低省级集采价或挂网价的,企业应20个工作日内申请就低调整。附中选企业供应清单。
要点:
- 全省自2026年9月15日起统一执行第四批和第二批接续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 采购周期执行至2028年12月31日,采购协议每年一签
- 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中选价格,不得再次议价,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
- 同采购组下未在中选企业供应清单的挂网药品予以暂停挂网(同时含天然牛黄天然麝香的药品除外)
- 非中选药品挂网价格应不高于全国省级采购平台低价,鼓励企业主动降价
- 执行期内出现新的省级(省际)集采中选价或省级挂网价低于本次价格的,企业应在20个工作日内主动申请就低调整
- 各级医保部门将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情况纳入医保费用考核范围
- 集采结果落地执行第3个月起,各地医保部门要组织对中选药品进院情况开展问题排查
- 中选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确保采购周期内每一批次产品符合质量检测要求
- 各级医保部门要主动对接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形成政策合力
来源: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