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 2026-08-31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未提交2026年度报告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公告
安徽省药监局公告,拟取消未按规定提交2026年度报告的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备案人应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提交年度报告,限期改正已于6月30日截止。异议方可在公告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携市场主体登记证明、身份证件及申辩书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或理由未被采纳的将正式取消备案,涉及产品清单见附件。
要点:
- 安徽省药监局拟取消未提交2026年度报告的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
- 备案人可在公告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
- 依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二)项规定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