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 · 2026-08-28
北京|关于开展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约定采购量分配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医保局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开展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GY-YD2026-1)约定采购量分配工作,即日起至9月4日(周五)中午12时前完成数据填报确认并提交。明确分量流程:带量比例为0的中选企业不参与分量;中选企业约定采购量超全国填报需求量50%的等比例封顶;曲马多注射剂、艾司唑仑口服常释剂型、吡仑帕奈口服常释剂型3个品种超2026年度批准生产计划量90%的等比例压缩至90%。
要点:
- 医疗机构需在2026年9月4日中午12时前完成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约定采购量的分配和提交
- 分量操作通过国采平台线上进行,使用第12批集采报量的账号和密码登录
- 中选企业获得的约定采购量超过全国填报需求量50%时,系统自动等比例压缩至50%
- 曲马多注射剂、艾司唑仑口服常释剂型、吡仑帕奈口服常释剂型3个品种,若约定采购量超过企业2026年度批准生产计划量的90%,将等比例压缩至90%
- 医联体为单位报量的,由牵头医疗机构统一进行分量,成员无需单独操作
- 数据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可修改,如需修改需联系医保部门退回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