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 2026-08-26
关于规范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使用的指导意见(国卫办食品发〔2026〕11号)
国家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特医食品使用指导意见(国卫办食品发〔2026〕11号):明确特医食品定义与适用范围,要求医疗机构建立供应目录和使用管理机制,规范采购贮存销售使用各环节,严禁强制或诱导患者购买特医食品,特医食品不得开具处方、收费与药品区分。
要点:
- 规范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遴选、销售和使用
- 建立特医食品使用管理机制和院内管理制度
- 特医食品需在医师或临床营养技师指导下使用
- 特医食品不属于药品,不得开具处方,需与药品区分
- 严禁强制或诱导患者购买特医食品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