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 · 2026-08-26
《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国家医保局解读长护险支付管理指导意见:基金原则上支付定点机构评估费用、服务费用及社会力量经办费用三类;评估服务以按人次付费为主,护理服务以按时长付费为主,区分居家、机构、社区确定计费单元;全文共七部分,覆盖支付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基金监管、服务质量评价与组织保障,原试点地区利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完成过渡。
要点:
- 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评估费用、服务费用及社会力量参与经办管理服务费用
- 规范支付方式,评估服务以按人次付费为主,护理服务以按时长付费为主,区分居家、机构、社区三种服务类型
- 合理确定支付标准,综合考量基金支撑能力、参保人员需求与服务供给,坚持动态调整
- 严格基金管理和监督,包括预算管理、费用审核拨付和基金监督管理
- 加强服务质量评价,建立评价机制和费用控制激励约束机制,评价结果与费用支付、协议续签挂钩
- 设置政策过渡期,原有试点地区利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完成过渡
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