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 · 2026-08-25
江苏|关于规范整合病理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发〔2026〕17号)
江苏省医保局等三部门印发苏医保发〔2026〕17号通知,规范整合病理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设立28项病理类、8项药学类、146项消化系统类项目,同步停用414项现行项目;病理诊断未上传报告等情形按规则减收,药学类落地与中药配方颗粒零加成销售同步实行,自2026年11月20日执行。
要点:
- 设立28项病理类、8项药学类、146项消化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 同步停用现行414项价格项目
- 项目价格为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政府指导价格,不得上浮
- 病理诊断未上传报告减收5元,病理切片数字化图像未提供减收5元,单次最多减收15元
- 消化系统类放射检查未提供数字影像服务减收5元
- 药学类立项指南落地和中药配方颗粒零加成销售同步实行
- 各地合理制定乙类项目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注重待遇衔接
来源: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