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 2026-08-25
吉林|关于执行国家基本药物(2026年版)标识的通知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已挂网药品开展基药属性标识工作,相关药品上市持有人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登录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2026基药属性确认"模块完成确认或申请调整,8月31日前确认的药品9月1日同步至交易目录执行,逾期未确认的按中心匹配结果标注。
要点:
-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已挂网药品进行基药属性标识,要求药品上市持有人核查确认。
- 企业需在2026年9月30日前登录招采管理子系统确认或申请调整基药标识。
- 2026年8月31日前已确认的药品,将于2026年9月1日同步至招采管理子系统和药品分类采购系统交易目录执行。
- 基药属性标识错误的产品可申请调整,中心核实后分批次同步,持续至2026年9月30日,后续不再受理。
- 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或申请调整的药品,将按中心匹配的基本药物属性标注。
- 新增挂网药品的基药属性,申报企业可于每月5-7日(节假日顺延)在招采子系统维护资质信息时一并提交。
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