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 · 2026-08-21
浙江|关于公立医疗机构自行采购产品情况的公示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公示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省医药采购平台公立医疗机构自行采购产品情况;已提交采购申请但未采购的(含配送企业未挂牌)产品自2026年8月31日起从自行采购目录中剔除。
要点:
- 浙江公示2026年上半年公立医疗机构自行采购产品情况
- 统计区间: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已申请但未采购(含配送企业未挂牌)产品自8月31日起剔除自行采购目录
- 政策依据:浙医保发〔2020〕14号
来源: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