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 · 2026-04-23
陕西|关于我省限价挂网非集采药品价格风险预警标识结果的通知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限价挂网非集采药品价格风险预警标识结果。化学药参比制剂暂不设红标,过评药品超最低挂网价1.8倍黄标、3倍红标,未过评参照过评标准执行;生物制品以日均治疗费用3倍黄标、5倍红标;超锚点10倍暂停挂网。企业可在4月30日前递交纸质申诉,价格下调至红黄标以下即解除标识管理。
要点:
- 化学药参比制剂:口服固体制剂和注射剂以同通用名药(参比制剂除外)最高挂网价格的1.8倍为黄标;同通用名药最高挂网价超过同通用名黄标价格的,以同通用名药黄标价格为计算锚点;暂不设置红标价格。
- 过评同通用名药:高于本省已挂网活跃区过评同通用名药最低挂网价格的1.8倍为黄标,高于最低挂网价的3倍为红标。
- 未过评同通用名药:无过评同通用名药时,高于本省已挂网活跃区未过评同通用名药最低挂网价的1.8倍为黄标,高于最低挂网价的3倍为红标;有过评同通用名药时,高于本省已挂网活跃区过评药品最低挂网价格的为黄标(红标=黄标/1.8*3)。
- 生物制品:高于本省已挂网活跃区生物制品最低挂网价格折算日均治疗费用的3倍为黄标,高于5倍为红标。
- 高于锚点10倍的暂停挂网。
- 处置结果通过招采子系统点对点发送,企业凭CA数字证书登录查看。
- 价格调整通过招采子系统【动态调整管理】-【价格调整申请】进行。
- 参比制剂和过评属性补充途径:参比制剂现场递交纸质证明材料;过评产品通过招采子系统【动态调整管理】-【目录调整申请】调整。
- 对红黄标价格有异议的可于4月30日17时前现场递交纸质申诉。
- 现场递交资料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于工作日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递交。
- 价格风险预警标识常态化调整,价格下调至红黄标价格以下不列入红、黄标管理,下调至锚点价格10倍以内的可随时现场递交纸质资料申请恢复挂网。
- 咨询电话:029-88661311(周一、周三下午14:00-17:00)。
来源: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