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 2026-04-23
山东|长期处方管理实施细则(2026年版)
山东省卫健委、医保局印发《山东省长期处方管理实施细则(2026年版)》,自2026年4月23日起施行。适用于慢性病患者用药方案稳定、病情控制平稳者,处方量一般4周内、最长不超12周。禁用毒麻精神药品等,优先选用基药和集采中选药品。长期处方费用不纳入门诊次均费用考核,不得以费用控制为由影响开具,鼓励互联网医院开具并支持第三方配送。
要点:
- 长期处方适用于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处方量最长12周
- 优先由基层医疗机构开具,首次需中级以上医师
- 药品费用不纳入门诊次均费用考核
- 医保支付不对单张处方数量金额设限
- 自2026年4月23日起施行
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radixin.cn